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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怎么办?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网址:http://www.bjlszhfc.com/   时间:2016-09-02 09: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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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主要介绍了房产公证的概念,类别以及办理流程。房产公证作为房产相关的法律行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房产公证是一种保障自身利益的法律行为,需要了解房地产公证的概念以及办理流程。

房产公证的概念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房产公证是一项常见的公证业务,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公证、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转让协议公证、房产互换协议公证、房产分割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产的委托书公证、涉及房产的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为解决分房难"的问题,近几年来,天津等地的公证机关还开办了单位住房分配方案方面的公证业务,以保证分房的公性,抵制不正之风,预防、减少分房活动纠纷。

  “房产买卖”这一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房产买卖概念,通常包括房产预售和房产转让。房产预售是指建筑期房产的买卖,也就是房地产经营单位出售其将来建成的房子。而狭义的房产买卖,则是专指房地产经营单位出售其已建成的房产。房产转让是指房产权人将其购买的房产再次出卖。

房产公证的类别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公证、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公证、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转让协议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分割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房屋产权确认公证等。

房产公证的流程

  房地产交易双方或其委托代理人共同到公证处向公证员提出对房地产权属或交易等事实或行为进行公证的申请,同时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资格证明等文件,经公证员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在公证员面前签署房地产交易的文书,由公证员将交易文书做成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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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所获悉,为妥善解决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公证问题,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所将调整现行房地产交易管理中的公证操作,涉外和涉港澳台人士买卖土地使用权时将受益。

  据介绍,如涉外和涉港澳台的土地使用权买卖行为的交易双方能亲自到国土房管部门办理房地产买卖手续,并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可直接在国土房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买卖登记手续,而无需像以前那样先到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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