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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消费环境调查报告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网址:http://www.bjlszhfc.com/ 时间:2014-02-05 01:02:00
为全面了解目前全省消费环境状况,以便更好地落实“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年主题,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于日前在全省范围内通过组织消费者座谈的形式开展了对当前消费环境的调查。全省各地共组织座谈会99次,其中专题座谈会54次,邀请了近3000名来自各行各业的消费者参与消费环境座谈,对当前我省消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分析,并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及建议。 一、当前我省消费环境的基本状况 消费者代表表示,当前我省消费环境总体是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主要体现在:一是有关部门加大了对消费环境清理的立法力度,近几年来,我省陆续颁布了《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试行办法》、《经纪人管理条例》等法规,逐步规范市场行为。二是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加大了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如全省工商部门去年全年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59万件。三是行业管理部门围绕加强行业自律,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如旅游部门组织开展了诚信旅行社活动,一些专业市场建立了消费者维权赔付基金等,使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意识不断提高。四是消费者组织进一步扩大了基层维权网络,不仅将维权投诉站、监督站建到了乡镇、村,而且逐步深入到旅游、保险、房地产等服务领域,使消费者切实感受到,消费者协会就在你身边。 二、当前消费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安全令人忧。“民以食为天”,然而目前市场上的食品安全问题,却常常让广大消费者难以放心。地沟油、泔水油、蔬菜中含有残留农药,肉类漏检、注水等现象不断发生,让老百姓忧心忡忡。超市也不再是净土,过期食品转移已成为不法经营者惯用的伎俩。一些保质期较短的食品,在甲店过期后,换上新标贴再送到乙店。并且,超市散装食品基本无生产日期,任人随意抓尝、挑选,极不卫生。此外,近几年来,由于清毒不严、饮食不洁,致使各地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使消费者在饭店用餐时,总是忐忑不安。如徐州一消费者反映,去年教师节期间,徐州市某中学教师在一家餐馆用餐后,有60余人发生食物中毒现象。 (二)、广告宣传“虚火”旺。消费者反映,现在只要翻开报纸,打开电视,广告宣传可谓是铺天盖地,其中尤以美容、保健品、药品、商品房为最。从去年省消协开展的“广告评议月”活动反映的问题看,相当多的经营者在广告上对必须说明的内容含糊其辞或故意夸大,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如经营者以“让利”、“赠送”、“全市最低价”为诱饵欺骗消费者,医药行业利用所谓病人现场说明疗效等进行非法宣传,房地产开发商夸大宣传其所售房屋质优价低。就有曾受过商品房虚假广告之害的消费者这样感叹:“看广告,以为天上掉了馅饼;看效果,似乎进了天堂;看房价,瞒实情上了一当;住进去,落得一世窝囊。”据2003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广告监测结果显示,医疗广告虚假问题较为突出,每10条医疗、药品广告中就有8条是违法或涉嫌违法的。在这方面胡吹乱侃,骗取消费者救命钱的事例不胜枚取。2002年11月中旬,滨海县某离休干部因腰部跌伤疼痛并引起解小便难和疼痛,人在看了某医药广告后,轻信宣传购买了药品,可服用后却出现浑身疼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后上正规医院治疗方才缓解。 (三)、手机消费维权难。随着移动电话市场的发展与繁荣,移动电话的质量与服务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手机“三包”规定的颁布实施,为消费者购买、使用移动电话和接受售后服务提供了依据,但手机市场存在的假冒、翻新手机冒充正牌机,手机主要配件质量问题多,故障鉴定厂家说了算,维修不做纪录,退换货设置障碍等问题,使手机用户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如姜堰市一消费者反映,其手机出现自动关机、信号差、主机板故障、显示屏黑屏、按键失灵、电池待机时间过短、充电器无法正常使用等。泰州消费者董如秀购买了价值2600元的某品牌手机,使用不久就出现自动关机故障,先后修理4次,第4次维修时间长达2个月,令消费者不胜其烦,最后通过消协方得以解决。 (四)、中介服务须“打假”。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各类中介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房屋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出国中介等中介服务机构遍布城区大街小巷。然而其中相当一部分仅凭一间房子、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本登记薄、一部电话和一两个人就开张经营,利用虚假广告来诱骗消费者的报名费、中介费,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一些职介所没有营业执照,没有固定场所,骗了就跑,让消费者无法追回损失;一些婚介所诱使消费者掏了见面费,弄个婚托见两次面就草草了事;一些办理出国的中介公司承诺办理长期居留,消费者实际拿到手的却是旅游护照。广大消费者对此现象深恶痛绝,中介“打假”的呼声甚高。 (五)、强制交易矛盾大。这突出表现在一些公用事业单位和垄断行业的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采用合同、声明、通知、店堂告示等形式,单方面设定消费者义务,强行推销,强制消费者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如1999年,全国人大和政协曾共同提案呼吁取消固定电话的月租费,信息产业部也曾承诺在2-3年内取消,现在却仍在收取。一些地区的消费者反映,供电部门在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强制性要求消费者使用供电系统采购的电表;一些地区液化供应点规定,消费者使用液化气就要交液化气瓶检测费;邮政部门规定邮寄到国外某些地区的物品,丢失后不予赔偿;电信部门对使用电话IC卡限定使用期限等。徐州消费者反映,户外水表冻裂,自来水公司却不愿承担维修费用,而把这一费用强行记在消费者头上。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些行业规定都有明显的不合理、不公正之处。 三、对当前消费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在座谈中,消费者强烈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消费者协会: (一)加快对我省新的保护消费者保护条例的立法立规。对于当前形势下出现的新的消费问题,如汽车消费、网上消费、中介服务等,发生纠纷时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 (二)加大对市场,尤其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消费市场的监督力度和日常监督检查。如食品市场、医疗市场等,严格查处不法经营者制造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行为。 (三)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监控,尤其是对大中型商业企业和大型超市的商品质量的监控。要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商业企业严把进货关。 (四)加大对虚假广告的监督和查处。尤其是对虚假广告的发布者,一经发现应严肃查处。 (五)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首先是从立法立规上,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其次是加大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的查处力度。 (六)加大对消费者的消费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加强对放心消费的引导和指导,及时将消费警示、推荐商品和诚信单位等相关消费信息传递给消费者;健全基层维权网络,方便群众投诉。 (七)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管理机制。要及时、准确、公开披露公共信息,改善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信息不完全、不对称、不透明的状况。 (八)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内企业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注重行业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的融合,不以“行业利益”为理由损害消费者权益,不推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业惯例”,积极促进整个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的提高。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提供)